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素质,优化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选调范围
汝阳县在编在岗,试用期已满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干部(学校、医院人员除外)。
选聘职位及人数
中共汝阳县委组织部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干部8名。
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2022年3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组织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
6.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或对组织认定结果拒不签字的;
7.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
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考试中心313室。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4月2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拟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拟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合格人选按照拟选调人数1∶1.2比例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选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按照1:1确定拟选调人员,如遇总成绩末位并列者依次按学历、工作年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