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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范县招录法院司法辅助及警务辅助人员2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08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范县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按照范县人民法院的要求,由范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纪律严明、法制观念较强的司法辅助和司法警务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司法辅助人员20名;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女性2名)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份子的人员;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拟录用职位及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0年3月9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岁;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优先,法律专业,警察类院校毕业优先)。

 

3、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司法辅助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警敏捷、无纹身、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其中报考司法警务辅助岗位的男性要求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要求160厘米以上。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范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5、报名司法辅助岗位的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报名司法警务辅助岗位的参照人民警察招录办法,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结果为合格以上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14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范县十字坡大道北段范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0393-5281866。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和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2018年招录濮阳市范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和司法警务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连同以上复印件和照片一并交招录工作组。

 

(四)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核、体检和政审

 

1、报考司法辅助岗位的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测试考察报考人员听打能力,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2、报考司法警务辅助岗位的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成绩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评定。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根据计算机录入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五官是否端正、身体是否匀称、姿体是否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司法辅助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机中文录入成绩×50%+面试×50%;司法警务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按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

 

5、体检: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试者总成绩相同的,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培训、试用、聘用

 

  对考核和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与范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范县人民法院相应岗位工作。司法辅助人员是范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委派到范县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协助法官从事送达法律文书、庭审记录等工作。司法警务辅助岗位人员,从事协助执行及法院安保、押解工作等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合同期内被解聘者及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派遣单位直接予以辞退。

 

七、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聘用期内工资为142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0393—5281866

 

0393—5265805

 

  范县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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