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23年4月5日(星期三),计一天。
二、放假前,请各部门人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及水龙头等,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措施,并相互监督实施情况,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三、假日期间及假日前后有考试、测评、项目研发、培训、劳务派遣等任务的部门,需提前统筹安排,保证业务质量,保证节日前后衔接顺畅。
四、假日期间所有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要按时返岗,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要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五、清明至,祭先祖,缅故人。请大家注意个人及家庭成员出行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假期。
郑州市现代人才测评与考试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