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各部门、各有限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部门、各有限公司于4月4日中午12:00前,将本部门、本单位2018年清明节假期值班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院办公室黄娟处。
郑州市现代人才测评与考试研究院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