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对我院2018年劳动节放假作如下安排: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保密第一”的思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保密、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要根据业务推进情况妥善安排好工作加班或节日值班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值班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的加班或值班安排应于4月28日16:00前报办公室(值班室)。各单位请根据本单位生产情况自行安排工作加班或节日值班,加班或值班安排应于4月27日18:00前报办公室(值班室)。节日期间的秩序管理和加班人员的津补贴,按照我院《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郑考字〔2017〕5号)和《关于开展绩效薪酬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郑考字〔201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院办公室和绩效管理部门要会同各单位办理好节日期间工作加班人员的确认和登记。
自5月1日起,我院执行夏季作息。研究院本部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高新区科技园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航空港区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特此通知。
郑州市现代人才测评与考试研究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