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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河南省郏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法院执行工作需要,郏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

 

3.工作细致、踏实能干、能胜任执行工作;

 

4.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不受上述学历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4日;

 

(二)报名地点:郏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法院前楼311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4.个人简历2份及有关工作证明、受过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机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二)机试内容

 

  应聘所有职位均需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录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气质修养等;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复查。

 

六、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

 

2.续聘解聘的有关条款及聘用期间的福利待遇,在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其他规定

 

1.本次招聘在郏县电视台、郏县法院网站、郏县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2.本次招聘人员主要工作在执行一线,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3.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郏县人民法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郏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咨询电话:0375-2761811,18737508827(丁俊惠)。

 

  郏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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